时间:2021-3-11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按照省、市有关要求,经磐石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年5月14日零时起,对全市居民实施严格的出行管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居民要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尽量减少外出,不聚集,不串门,不聚餐,科学佩戴口罩,除工作、生活必须外,倡导每户家庭只由一名身体健康的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用品。

二、严格外来人员管控。对外来人员特别是重点疫区人员,实行严格隔离管控。本地在外返回人员,要主动向所在社区登记报告,并实行严格管控。不遵守而导致后果的,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所有小区实施封闭管理。每个小区只保留1个出入通道(确保消防、救护等特种车辆通行),外来人员及车辆一律禁止进入,各小区居民出行要实行严格扫码和测温或测温和登记。发现发热人员,立即由专医院发热门诊。

四、半封闭物业小区和弃管楼宇,要发动居民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青年群众就地成立联防联控志愿服务队,服从物业、楼长指挥,采取严格的自管严控措施。

五、实施严格的反复排查措施。各街道社区、物业、楼管会、网格员、楼长及单元长,要加大辖区居民的反复排查力度,对外地重点疫区来磐、返磐人员,一经发现,按规定实行严格管理。

六、严格落实出租房屋管理主体责任,房主及承租人要如实向社区、居委会或楼管会报告租住人口情况,如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房屋产权单位或产权人的责任。

七、严格依法依规追究。对居民拒不配合管理、故意隐瞒情况、扰乱防控秩序等行为,市公安机关将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和吉林市公安局下发的《关于严厉打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依法进行严厉打击,涉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交市纪委监委严肃处理。

八、各街道可根据本通告细化实施办法并严格组织实施。上述管控措施解除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磐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年5月14日

信息来源: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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