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0-14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吉林省政府新闻办于年4月17日(星期三)10时在省政务大厅新闻发布厅召开扫黑除恶督导整改“五个一批”行动新闻发布会,吉林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吉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刘伟,吉林省公安厅副厅长、吉林省扫黑办副主任黎海滨,吉林省纪委常委、吉林省监委委员、吉林省扫黑办副主任王萍,吉林省法院副院长吕洪民,吉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吉林省扫黑办副主任曾天,吉林省交通厅副厅长、高速公路管理局局长朱韶星,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苗忠有出席并回答记者提问。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法制日报、中国新闻社、香港大公网、香港商报、吉林广播电视台、吉林日报、中国吉林网等19家媒体20余名记者参加新闻发布会。吉林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杨红军主持了本场新闻发布会。

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杨红军:

  各位记者: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中央扫黑除恶第13督导组4月1日进驻吉林省开展工作。4月11日,督导组与我省进行了第一次工作对接,通报反馈了第一阶段督导发现的问题。为推动问题整改,经中央督导组审议通过,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五个一批”重点攻坚行动。

  今天,我们邀请到了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刘伟先生,省公安厅副厅长、省扫黑办副主任黎海滨先生,省纪委常委、省监委委员、省扫黑办副主任王萍女士,省法院副院长吕洪民先生,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省扫黑办副主任曾天先生,省交通厅副厅长、高速公路管理局局长朱韶星先生,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苗忠有先生,他们将分别介绍“五个一批”重点攻坚行动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请媒体给予充分   首先请刘伟先生介绍“五个一批”行动整体情况和挂牌督办20起涉黑案件、集中整治10大行业乱象专项行动有关情况。

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刘伟:

  各位新闻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

  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4月1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3督导组进驻我省开展督导工作。连日来,中央督导组通过召开动员会、个别谈话、走访问询、线索受理、下沉督导等方式对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全面“体检”。4月11日,中央督导组与我省进行了第一次工作对接,通报反馈了第一阶段督导发现的问题。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对接会后,省委书记巴音朝鲁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省委常委会议,研究具体整改意见。为更好地策应中央督导工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举一反三,以中央督导组通报的问题整改为契机,决定从即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五个一批”行动,在全省掀起扫黑除恶新一轮高潮。目前,“五个一批”行动已经中央督导组批准,主要包含:一是挂牌督办20起重大涉黑案件;二是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十大行业乱象专项行动;三是集中攻坚10起重大涉黑案件;四是公开缉捕20名重大涉黑涉恶逃犯;五是对12起重点涉黑案件倒查问责。

  下面,我代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简要介绍一下“五个一批”中挂牌督办20起重大涉黑案件和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十大行业乱象专项行动的有关情况。

  去年,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省公安厅先后挂牌督办两批重大涉黑案件,推动案件取得了重大突破。今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攻坚阶段,为进一步加大依法严惩力度,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再选择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的涉黑案件进行挂牌督办,以此带动整体打击效果全面提升。这20起案件分别是:长春市朱纯刚等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长春市梁万春等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长春市王文龙等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长春市王洪旭等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吉林市侦办的梅河口王文波等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吉林市雷玉柱等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吉林市沙云涛等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吉林市陈博文等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四平市郑佰文等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四平市王冲等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辽源市李春盛等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辽源市许国友等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通化市侦办的公主岭王玉江等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白山市邱立江等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白山市吕光洋等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松原市徐建英等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松原市刘闯等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白城市马世明等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延边州彭守春等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延边州朴明一等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与此同时,我们坚持边打边治边建,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领域,开展集中整治十大行业乱象专项行动,着力治理堵塞“漏洞”,消除监管“盲区”,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空间。这十大行业乱象包含“黑车”、“市霸”、“砂霸”、“黑彩”、“黄赌毒”、非法小额贷、校园欺凌、物业服务违法违规、“黑旅店”和“黑商户”、乱砍盗伐和非法狩猎等10个方面问题,明确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省水利厅、省民政厅、省公安厅、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吉林银保监局、省教育厅、省林业和草原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0家整治责任单位以及相关配合单位。

  今年,我们将迎来新中国70周年华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也进入了承上启下、深挖治根的“关键之年”。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五个一批”行动,就是要以有力行动回应群众期待,以更大战果回应群众关切,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的平安幸福。我们希望通过新闻发布渠道向社会发出一个强烈的信号,吉林将以“零容忍”态度向黑恶势力亮剑,将以必胜的信心和决心,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到底,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着力为新时代吉林振兴创造更加清朗安宁的社会环境。

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杨红军:

  请黎海滨先生介绍集中攻坚10起重大涉黑案件和公开悬赏缉捕20名涉黑涉恶逃犯有关情况。

省公安厅副厅长、省扫黑办副主任黎海滨: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好!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吉林省公安机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坚强领导下,聚焦“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目标要求,对黑恶势力发起雷霆攻势,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为策应中央督导工作,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掀起新一轮高潮,按照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五个一批”行动统一部署,省公安厅决定:组织全省公安机关对10起重大涉黑犯罪案件进行集中攻坚,将20名重要涉黑涉恶在逃人员列为省公安厅A级通缉逃犯予以公开悬赏缉捕,以此带动全省公安机关向黑恶势力犯罪发起新攻势。

  公安机关集中攻坚的10起重大涉黑犯罪案件分别是:农安县公安局侦办的曹胜涉黑犯罪案件;长春市公安局九台区分局侦办的刘聃涉黑犯罪案件;吉林市公安局龙潭分局侦办的房祥龙涉黑犯罪案件;吉林市公安局船营分局侦办的刘晓刚涉黑犯罪案件;伊通县公安局侦办的凌云学涉黑犯罪案件;集安市公安局侦办的崔玉菓涉黑犯罪案件;白城市公安局与白山市公安局共同侦办的何昆霖涉黑犯罪案件;白城市公安局侦办的张磊涉黑犯罪案件;延吉市公安局侦办的孟凡磊涉黑犯罪案件;公主岭市公安局侦办的曾兆祥涉黑犯罪案件。

  这10起案件,是省公安厅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挂牌督办20起涉黑案件基础上,经过对在侦的近起涉黑涉恶案件认真筛选后确定的。主要目的是,以10起涉黑案件集中攻坚为抓手推动各地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大侦查破案工作力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打击成果,力争再摧毁一批黑恶犯罪团伙,并以此带动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发展。

  对这10起案件,我们将分别成立专案组,集中优势警务资源,为案件侦查、调查取证、抓捕逃犯等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警力、技术、经费、装备等保障和支撑,力争在月底前取得重大突破性进展。为确保黑恶必除、除恶务尽,我们将围绕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等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与纪检监察机关、法检机关密切配合,逐案深挖背后“保护伞”线索,逐案彻查涉黑团伙涉案资产,坚决摧毁黑恶势力犯罪的经济基础。

  省公安厅还决定:将20名重要涉黑涉恶在逃人员列为省公安厅A级通缉逃犯,向社会公开悬赏通缉,力争月底前再抓获一批重大涉黑涉恶逃犯,形成强大震慑效应,促使涉黑涉恶在逃人员主动投案。

  这次公开悬赏缉捕的20名涉黑涉恶重要逃犯分别是:白城市公安局上网逃犯马世红、李天宇、温玉国、赵红涛,长春市公安局上网逃犯郑南、胡莹莹,辽源市公安局上网逃犯黄钢,农安县公安局上网逃犯韩艳青,蛟河市公安局上网逃犯薄振伟,长岭县公安局上网逃犯张金平、张艳新,松原市公安局上网逃犯马吉,抚松县公安局上网逃犯李文忠、赵宝安、郝兆斌,磐石市公安局上网逃犯韩洪涛,伊通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上网逃犯孙骏至,四平市公安局上网逃犯李淑玲、于海波、冯耐萍。

  今天,省公安厅已对上述人员正式发布A级通缉令,详细公布了20名逃犯的基本信息、举报联系方式和悬赏金额。对提供有价值抓捕线索直接协助公安机关抓获逃犯,或者直接抓获扭送逃犯的有功人员,省公安厅将视情况奖励人民币2万元至10万元。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踊跃提供相关线索。

  人民当家作主的中华大地,绝不容黑恶势力肆意妄为!打击涉黑涉恶犯罪是公安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缉捕涉黑涉恶逃犯的坚定决心和必胜信念毫不动摇。不论这些逃犯潜藏何地,我们都会布下天罗地网,将其绳之以法,不达目的、绝不收兵!在此,公安机关郑重警告包括这20名被通缉逃犯在内的所有违法犯罪在逃人员,放弃侥幸心理,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继续关心和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再揭发检举一批隐藏较深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配合公安机关再侦破一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打掉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抓捕一批涉黑涉恶在逃人员,最大限度地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还人民朗朗乾坤,让社会正气充盈。

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杨红军:

  请王萍女士介绍12起重点涉黑案件倒查问责情况。

省纪委常委、省监委委员、省扫黑办副主任王萍:

  各位新闻媒体朋友,大家好:

  自去年初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部署要求,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盯住抓、持续抓、深入抓,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截至目前,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涉腐涉“伞”及失职失责问题件,处理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84人。

  为进一步加大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和失职失责问题工作力度,按照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五个一批”行动统一部署,省纪委省监委决定由省纪委省监委领导包案督办,对全省12起社会影响较大、群众   这12起案件,既有党员干部直接组织领导涉黑组织案件,也有已经查处的“明伞”“硬伞”案件,还有一些党委政府、政法机关、行业监管部门及其领导干部懒政怠政、失职渎职,或不担当、不作为的“暗伞”“软伞”、“庸伞”“懒伞”案件。

  对这12起重点涉黑案件进行倒查问责,不管是哪种“保护伞”类型,不管涉及到哪些干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将严格落实“三个绝不放过”要求,即对背后“保护伞”“关系网”没有查清的绝不放过;对背后腐败问题没有查清的绝不放过;对失职渎职问题没有查清的绝不放过。严格坚持“一条主线、三条支线”核查方法,“一条主线”,就是分析研究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坐大成势的过程和原因。“三条支线”,就是沿着党委政府线查,找出其政治靠山;沿着政法机关线查,找出其庇护人;沿着职能部门线查,找出失职渎职问题。坚决做到“五个搞清楚”,即搞清楚涉黑涉恶案件人员的成长轨迹;搞清楚主要犯罪嫌疑人历次涉案情况;搞清楚犯罪嫌疑人涉案未追责的原因;搞清楚涉案财产“非法”变“合法”的手段;搞清楚犯罪团伙坐大成势过程中施以帮助的公职人员。坚持“有伞打伞、失职问责”理念,继续加大深挖彻查力度,确保查深查透不漏一人,追责问责处理到位,推动专项斗争向深挖幕后、打“伞”破“网”进一步延伸,为打赢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杨红军:

  请吕洪民先生结合挂牌督办的20起涉黑案件介绍省法院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有关情况。

省法院副院长吕洪民: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

  对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挂牌督办的20起涉黑案件,一方面省法院及时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共享信息、协作配合;另一方面要求20起涉黑案件所在地中级法院会同相关基层法院切实加强领导,院长及分管领导要亲自协调、亲自调度、靠前指挥,切实解决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对这些起诉到法院的案件,办案法院必须坚持依法严惩,既不能人为拔高也不能降格处理,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省法院落实中央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的有关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4月13日,省法院召开专题党组扩大会议,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3督导组与省委第一次工作对接会精神,聚焦中央督导组第一阶段督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研究落实具体整改意见,制定出台《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第一次对接会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确定整改目标,查找问题,立行立改,从8个方面查找整改问题,确定了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单位,要求全省各中级法院及辖区基层法院立即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的整改落实领导小组,召开专题党组扩大会研究全面落实《整改方案》的具体措施,认真抓好整改落实。截止4月16日,全省三级法院全部召开专题党组扩大会,成立了整改落实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改方案》。

  二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针对个别法院出现审判执行管理监督缺位,个别基层法院领导、部分干警充当“保护伞”等严重问题,省法院坚持一边抓问题整改,一边抓审判管理,坚持刀刃向内、自查自纠,严厉惩处审判工作中的违法违规问题,集中整治审判作风,于4月11日下午召开全省法院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视频会议,要求做到“四个结合”即:将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与“加强管理年”活动结合起来,与巩固集中教育和干部作风大整顿“两项活动”成果结合起来,与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结合起来,确保同步发力、同频共振,以干部优良作风带动全省法院高质量发展。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围绕基层法官在审理“套路贷”等新类型违法犯罪案件中存在畏难情绪以及急需提升办案能力、提高办案效率等突出问题,在省委政法委、省扫黑办统筹领导下,4月13日上午,省法院牵头组织召开了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业务培训视频会,邀请最高法院扫黑除恶审判业务专家、刑三庭审判长周川围绕贯彻“两高两部”新出台的《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四个意见的法律适用,结合扫黑除恶典型案例,为全省政法机关进行业务辅导,取得良好培训效果,切实提升一线政法干警业务素质,有效解决公检法机关办案法律政策适用存在的问题。

  四是压紧压实责任。省法院通过全省法院执行指挥平台,对全省12个中级法院及辖区基层法院落实整改情况进行日调度,要求各院紧盯薄弱环节,确保完成时限,对可以立行立改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到位;对各级法院正在审理的涉黑涉恶案件,要加快审理进度,提高审判效率。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继续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宣判、以案释法等形式对专项斗争最新进展、最新战果,向社会广泛宣传。自即日开始,全省法院将陆续宣判一大批涉黑涉恶案件,让人民群众深切感受到党委、政府扫除黑恶势力的坚定决心。省法院下发《关于组织全省法院开展“三走进”宣讲活动》,决定开展走进农村社区、走进企业、走进学校“三走进”宣讲活动,要求各级法院聚焦本辖区黑恶势力犯罪突出的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结合所办理的扫黑除恶典型案件,通过群众喜闻乐见、内容多样的方式开展宣讲活动。截至目前,长铁中院、长林中院、松原中院、辽源中院及辖区基层法院等均已开展了有针对性的宣讲活动。

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杨红军:

  请曾天先生结合挂牌督办的20起涉黑案件介绍省检察院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有关情况。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省扫黑办副主任曾天:

  各位记者朋友:

  本次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督办的20起重大涉黑案件,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了18件,有12件处于侦查阶段,有2件处于审查起诉阶段,有6件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省检察院已经在昨日调配了办案力量,未提前介入的,全部提前介入;处于审查起诉阶段的,争取在这个月底前诉出去。

  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省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性成果以及落实中央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的有关情况。

  全省检察机关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坚持高站位、强担当、压责任,明确重点,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不断深入推进专项斗争。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截至4月15日,全省检察机关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涉黑案件件人,涉恶案件件人,其中,批捕涉黑犯罪人,不批捕32人,批捕涉恶犯罪人,不批捕75人,追捕涉黑涉恶犯罪81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涉黑案件82件人(并案后60件人),涉恶案件件人(并案后件人),其中,提起公诉涉黑案件49件人,提起公诉涉恶案件件人,追诉涉黑涉恶犯罪92人。白城史淼案作为典型案例被高检院写入今年的“两会”工作报告之中。回顾过去一年多的工作,总体上看,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要有五个特点:一是始终坚持高位推动。省检察院召开党组会、检委会、领导小组会、推进会20余次,专题研究部署专项斗争;制发对下指导文件5件;组织全省名检察人员参与了专项斗争的政治和业务考试;全省三级院抽调人到各级院扫黑办工作。二是始终严把案件质量关、法律关。一方面加大提前介入力度,尽最大可能把证据不确实、不充分问题解决在提前介入环节。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审前过滤作用,对吉林陈某某案等10件案件依法改变案件定性。三是充分发挥“捕诉一体”机制优势。坚持一个案件由一个办案组办到底,涉黑涉恶案件起诉率87.7%,未发生一起超审限案件。四是注重强化督导问责。坚持“抓市促县”,省检察院对各市级院开展2轮督查,推动各市级院对所辖基层院进行督导;严肃约谈2个院的检察长和分管副检察长,对1名数据造假人员严肃处理。五是加大宣传发动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全省检察机关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发布信息余条,各大媒体转发1余次,累计点击量余万次。

  针对中央督导组指出的问题,省检察院第一时间制定整改方案,下发指导意见。在“打伞破网”方面,强化内外协作机制。内部协作上,刑事检察、民事检察、刑事执行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职能部门共同发力,将整改措施全面落实在引导取证、审查把关、量刑建议和诉讼监督等各个环节。外部协作配合上,加大与纪委监委、公安、法院的协作力度,加强对涉案“保护伞”线索的跟踪、研判、会商,确保“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同步进行。在“打财断血”方面,加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强化对案件涉案财产的审查。将检察机关“打财断血”情况列入统计核心数据,将涉案财产的审查和审核纳入案件审结报告必需项,并依法对涉案财产处置提出量刑建议。

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杨红军:

  请朱韶星先生介绍整治“黑车”问题相关情况。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朱韶星:

  各位媒体朋友们:

  “黑车”整治是全省集中整治十大行业乱象专项行动的一项重要任务,“黑车”问题在全省范围内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广受诟病。特别是长春龙嘉机场、火车站、客运枢纽周边“黑车”、套牌车、残疾人保障车非法营运,部分出租汽车不使用计价器、宰客、甩客、非法揽客等违法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严重干扰了道路运输秩序。

  年以来,我们把整治“黑车”问题作为交通运输行业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着力点和突破口,联合省公安厅制定了《吉林省打击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了《关于开展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提升道路运输服务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督促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对“黑车”进行集中整治。全年累计查处“黑车”台。同时,强化线索摸排和移交工作。配合长春市公安机关打掉了长期盘踞在长春龙嘉机场欺行霸市、宰客甩客的黄吉鹏团伙;配合吉林市、延边州公安机关打掉了非法罢运团伙,配合通化市公安机关打掉了盘踞在通化县至果松镇客运线路的“黑车”团伙,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初步好转。

  下步,我厅将紧盯打击“黑车”不放松,指导各地疏堵并举、标本兼治,彻底整治“黑车”问题。

  一方面,全力以赴打击“黑车”,形成广泛震慑。4月2日,我厅与省公安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整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4月12日,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动员部署,针对机场、火车站、客运枢纽周边、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严厉打击“黑车”、套牌车、残疾人保障车非法载客行为;严厉打击出租车宰客、甩客、不使用计价器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利用网络、   另一方面,以需求为导向,推动行业转型升级,铲除“黑车”生存空间。采取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满足群众“走得好”的新需求,把旅客从“黑车”手中抢回来。对城市出租汽车,要以回归其合理的市场定位为重点,调整结构,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引导出租汽车回归到“公共交通补充”的合理定位。进一步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切实发挥城市公共交通的主导作用,满足城市居民差异化的出行需求;对城际间的长途班线客运,大力推广定制客运,为旅客提供“上门接送”的门到门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新的出行需求;对城市周边的客运班线,加快实行公交化改造,满足城乡居民多频次的出行需求,着力铲除“黑车”生存空间,根治“黑车”顽疾。

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杨红军:

  请苗忠有先生介绍整治非法小额贷、“套路贷”等问题相关情况。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苗忠有:

  各位记者朋友们:

  非法小额贷问题的整治是全省集中整治十大行业乱象专项行动的一项重要任务。近年来,我省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发展较快,年末全省小额贷款公司最高达家,数量全国第一。伴随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公司数量逐步减少,截至年5月,我省还有家小额贷款公司,仍然存在较大风险隐患,部分小额贷款公司存在暴利催收贷款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

  针对小贷公司领域金融风险隐患积聚、清退压力较大的复杂形势,我局对省内外小贷公司试点情况进行调研,向省政府报送《关于推进我省小额贷款公司行业稳健发展工作意见的报告》。年9月会同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吉林省小额贷款公司市场退出机制的通知》,提出了“7整8退”标准,明确了注销及取消试点经营资格两种退出方式。制定了《关于切实做好重点违法违规小额贷款公司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全省违法违规小额贷款公司攻坚战活动,小额贷款公司数量大幅压降,取得了显著成效,相关做法得到省政府和中国银保监会认可。

  一是进行线上梳理。通过工商系统梳理了全省公司名称和营业范围中包含“小额贷款”字样的公司信息,逐条进行筛选确认,坚决清退未经金融部门审批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和向金融部门申请注销后未及时办理工商注销的小额贷款公司。

  二是推进线下摸排。组织省内各级金融部门会同市场监督、银监等相关部门对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进行现场逐一排查,通过走访合作银行,约谈股东、高管和员工,抽访公司客户,走访公司所在社区及派出所等方式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是否存在涉黑涉恶情况,对查实问题的相关证据做到痕迹管理。

  三是开展现场指导。选取长春、吉林、通化、延边开展小额贷款公司清理整顿专项现场指导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小额贷款公司、各类交易场所等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推动进一步加大小额贷款公司行业扫黑除恶和清理整顿工作力度。

  四是强化统筹部署。年3月1日组织有关中省直部门,各地区金融办召开全省小额贷款公司领域扫黑除恶再动员、再部署会议暨全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培训会议,对全省小额贷款公司清理整顿和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五是实施黑白名单管理制度。将依法合规经营小额贷款公司列入“白名单”,将严重违法违规、拒不退出的小额贷款公司列出入“黑名单”坚决清出市场。

  六是深入排查套路贷。通过半年时间的清理整顿,全省共有家小额贷款公司列入限期整改,家小额贷款公司列入清理整顿,发现6家小额贷款公司涉黑涉恶线索并移交省扫黑办。已集中清退家严重违法违规小额贷款公司,全省小额贷款公司数量已压降至家,清理整顿成效显著。预计到今年年底前,全省小额贷款公司数量将压降至家左右。

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杨红军:

  下面是记者提问时间。哪位记者要提问请举手示意,在提问前请先介绍一下自己所代表的媒体机构。

  香港商报:请问黎海滨副厅长,省公安厅对这10起集中攻坚案件将采取哪些推进措施?

  黎海滨:对这10起重大涉黑犯罪案件,省公安厅经认真研究,将采取以下三项措施:

  一是逐案成立专案组,要求各市州公安局长担任专案组组长,研究部署破案攻坚,为案件侦办提供全方位保障支持;分管扫黑除恶工作副局长担任专案组副组长,直接组织指挥案件侦办工作。

  二是省公安厅对案件情况每天一调度,第一时间掌握案件进展情况,随时协调解决侦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集中攻坚行动有序、有质、有效开展。

  三是对案件落实专人跟踪督办,由省公安厅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指导组,深入案件侦办一线,为集中攻坚行动提供协调指导,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中国吉林网:请问王萍常委,省纪委省监委选择这12起涉黑案件进行倒查问责,是基于怎样考虑?

  王萍:我介绍一下选取这12起重点涉黑案件进行倒查问责有关情况。

  这12起涉黑案件都比较典型,是我们从全省65起涉黑案件中重点选取的,社会影响较大,群众   可以说,与其他腐败案件相比,涉黑案件惩腐打“伞”追责工作更具有特殊性和复杂性,主要是查处阻力大干扰多,调查取证难,且有的案件时间跨度较长,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精力;此外,还有个别地方心存顾虑,存在不愿打、不深打问题,往往就案论案、浅尝辄止,造成打“伞”难、追责不到位。

  这次,省纪委省监委领导直接包案督办这12起重点涉黑案件倒查问责工作,就是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程,坚决深挖彻查涉黑案件背后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严肃问责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坐大成势的失职失责人员,坚决释放强高压、零容忍、严查处的强烈信号,以惩腐打“伞”实际成效回应人民群众期待和社会关切。

  大公网:请问吕洪民副院长,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除了依法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就审判工作延伸,又做了哪些工作?

  吕洪民:一是在全省法院开展了“一案三查”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在全省法院审理的案件中发现相关犯罪和问题线索工作,发挥职能作用,加大打击力度,我们在全省法院组织开展了“一案三查”工作,重点排查近三年全省法院办理的刑事案件、民事案件中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行政案件中的涉拆迁案件和执行案件中的强执案件。全省各级法院都加强了组织领导,细化了管理办法,纳入绩效考核,建立健全了定期例会、协调调度、定期通报等制度,辽源中院还开展了“重点案件大彻查”活动。截止到年4月16日,全省法院共发现问题线索条,移送的问题线索条。

  二是开展了打击套路贷和虚假诉讼专项行动。为进一步推进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我们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相结合,及时认真解决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调研组在调研指导过程中发现法院审理的民间借贷案件存在的相关问题,消除给人民法院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坚持刀刃向内,在全省法院开展了为期六个月的排查虚假诉讼和“套路贷”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对全省法院年至年审理的民事案件中的民间借贷案件,刑事案件中的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案件,采取逐案排查方式进行排查。我们把此项工作“一案三查”及省扫黑办部署的关于开展全省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攻坚战有机结合起来,抽调业务能力强的法官及其他人员组成专门排查小组,进行逐案排查,特别是对涉及“小额贷”、“校园贷”等民间借贷案件及其他类型民间借贷进行认真排查。同时,对为非法讨债而实施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的刑事案件认真审查,及时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

  法制日报:请问曾天副检察长,针对有反映说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办案进展缓慢,我省情况怎么样?采取了哪些措施提升办案效率?

  曾天:从宏观数据看,目前全省检察机关涉黑涉恶案件起诉率为87.7%,已结涉黑案件办案平均累计用时81.48天;从微观个案看,白山市检察机关曾仅用时17天,对周海祥涉黑案提起公诉。从这个角度讲,我省检察机关的办案进展并不缓慢。

  吉林省检察机关主要采取了以下四项措施提升办案效率:一是充分发挥捕诉合一优势。坚持一个案子由一个办案组批捕、起诉,有效提高办案效率。二是切实加强提前介入。通过提前介入,积极引导公安机关及时调整侦查方向,完善证据体系。通过关口前移,提高案件侦查质量,减少退回补充侦查,从而提高案件办理效率。三是建立省检察院对全省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统一把关制度。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发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家人才作用,调配全省办案力量,对全省所有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进行审查把关。四是检察干警加班加点。全省检察机关干警均以“”的工作状态,快速推进涉黑涉恶案件办理。

  吉林日报:请问朱韶星副厅长,“黑车”的危害有哪些?

  朱韶星:“黑车”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危害:一是对乘车人而言,“黑车”是没有营运资格的车辆,车辆技术状况得不到保障,驾驶员未经背景审查、考试取得从业资格证,也没有相应的保险等救济保障措施,大多数“黑车”为追求经济利益,超员、超速问题突出,安全隐患大,乘客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无法得到保障。同时,倒客、索要高价等欺诈旅客现象时有发生,严重侵害乘客合法权益。发生纠纷时,由于“黑车”没有“身份”,往往致使乘客投诉无门。发生交通事故,乘客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二是对社会而言,“黑车”严重扰乱了运输市场秩序,影响了市场公平竞争,抢占了合规经营者的客流,导致合规经营者收入下降,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在此,提醒广大旅客朋友要认清“黑车”的危害性,自觉抵制“黑车”、举报“黑车”。全省举报投诉电话为。欢迎广大人民群众举报,我们将及时进行查处。

  吉林广播电视台:请问苗忠有副局长,对于我省小额贷款公司行业领域清理整顿工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有什么计划和打算?

  苗忠有: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要求部署,贯彻落实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安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人民银行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会同有关部门,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强有力的措施办法,坚决落实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任务,全力整治非法小额贷、“套路贷”等违法犯罪问题。一是持续强化小额贷款公司行业监管。在全省小额贷款公司清理整顿基础上,继续强化监管,切实做好全省小贷公司年度现场检查工作,对无法持续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实施退出。二是升级小额贷款公司监管系统,通过对各小贷公司的信息流和资金流进行实时监控,实现对小贷公司的信息报送、业务监管、风险预警等非现场监管等功能,达到穿透性监管目的,切实防范行业风险。三是完善分类监管评级办法和小贷公司监管分类评级指标体系,引导小额贷款公司依法合规经营,积极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发展,不断规正小贷行业发展方向,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有力防范金融风险。

来源:新闻发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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