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新国标”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新国标),将于年4月15日正式实施。 年4月15日, 新国标政策将正式实施后, 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时, 未经注册登记或防盗备案登记, 一经发现依法扣留车辆。 防盗备案登记已购买的未列入《浙江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公告》的电动自行车(含其他两轮电动车),年3月31日前凭有效身份证件、车辆合法来源凭证和车辆合格证,向所住地公安机关申请备案登记。以前办理过防盗登记的车辆无须重新办理,还未办理过的请前往辖区派出所办理。 经公安机关防盗备案登记后使用期限至年12月31日止。 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可到交警部门(白癜风能治么南昌最好的白癜风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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