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乡村,推进绿色发展,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散埋乱葬专项整治工作。 整治时间:全市专项整治工作从现在开始到年6月底结束。 整治范围:凡属我市管辖区内的耕地、林地、文物保护区、城市公园、水资源保护区、风景区、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主要公路、铁路两侧的所有坟墓。 整治目标:整治范围内除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墓地予以保留外,其他坟墓全部实行平复、迁移,旧坟头全部取消,不再出现新的坟头。 整治方式:从现在开始到年9月30日为自行处理阶段。坟主可自行采取深埋、迁移、起尸火化或其他节地生态方式进行安葬,并对所占土地恢复地貌。过期拒不处理的,各乡镇街(区)联合行政执法部门根据《森林法》、《土地法》、《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申请法院予以强制执行,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特此公告 磐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编:陈宇 编辑:刘洋 审校:瑞元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