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昌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暂行办法》(宜办发﹝﹞18号)和《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关于严肃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纪律的通知》(宜人办文〔〕2号)规定,结合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拟开展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职数 本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名,涉及1个单位,1个岗位。 人才引进岗位条件和相关要求详见《年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及职数表》(附件1)。 二、引进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年应届毕业生; 5.宜昌市内在编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存在有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人才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宜昌市人社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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