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我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为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全面推动宪法宣传学习形成热潮,磐石市积极开展宪法普法宣传活动,市政府副市长周波出席活动。 上午9时,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人民法院等单位组织人员走上街头、深入企业开展宪法宣传。通过设立法律咨询台,向过往群众发放宪法宣传周学习资料、印有宪法知识的台历等,为群众现场解答法律问题,活动吸引大量群众驻足咨询,增强了广大群众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意识。 宪法宣传 市人民法院还组织法官深入吉林恒联精密铸造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宪法知识宣讲活动。授课法官围绕宪法修改的重要性及意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及相关案例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并号召企业职工要以宪法为根本遵循,加强宪法学习,树立宪法思维,受到企业职工的一致好评。 此次活动进一步牢固树立了宪法权威,引导群众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为创建法治磐石营造了良好氛围。 宪法日的由来 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将每年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设立宪法日的意义 年1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指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 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宪法的根基 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 宪法的伟力 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 如果宪法受到漠视、削弱甚至破坏, 人民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
尊崇宪法 学习宪法 遵守宪法 维护宪法 运用宪法 是我们每个公民的义务! 责编:陈宇编辑:王锐审校:梦昕信息来源:市人民法院、市公安局、东宁街道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