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磐石市人民法院通过集中执行,先后到吉昌镇、大旺乡、长崴子乡、牛心镇、黑石镇等地对被执行人进行集中拘传,成功执行完毕及促成和解多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王某某、姜某某、赵某、赵某某、曲某某、姜某等因个人周转向磐石某银行贷款,未能如期履约还款,银行下达支付令后,上述人员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银行向磐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磐石法院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执行裁定书、限制消费令、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对上述被执行人的账户进行冻结,但账户内余额均不足以偿还所欠贷款,上述被执行人也未按时主动到磐石法院说明情况。鉴于上述情况,磐石法院执行局于11月25日集中对上述案件进行执行,并对被执行人王某某、姜某某、赵某、曲某某进行拘传。通过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及强制惩戒措施的威慑,被执行人王某某、姜某某、赵某,主动向申请执行人磐石某银行偿还部分欠款的本金及利息。而另案中同村的被执行人赵某某、姜某得知后,也迫于强制惩戒措施的威慑主动偿还全部贷款,偿还了另一笔未起诉立案的贷款债务。 本次的集中执行行动,磐石法院执行团队不辞辛苦,在雨雪寒冷的天气中始终奋战在执行一线,在上述的执行案件中,涉足五个镇、乡,拘传的被执行人4人还款,主动到案还款2人,未起诉案件还款1人,合计为磐石某银行追回了贷款共计24万余元。 磐石法院充分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利益,维护了司法权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同时,起到了震慑作用,达到了诉源治理的良好效果。 :执行局 :张嵩嵩 原标题:《借鉴“枫桥经验”促和解巧用惩戒措施追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