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医保服务协议 提升医疗保障能力 近日,医院与蛟河市医保中心签订了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 签订协议后,蛟河市参保人员在医院就医按照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普通城镇职工人员首次住院起付线元,年度内依次递减元,第三次以后住院不再递减。城乡居民起付线元,享受对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同时,医院与蛟河市医保中心协商,为方便患者就医,签订协议后,医院可以直接使用生育门诊和生育住院。即首次使用生育保险的患者,由医院医保科工作人员辅助患者办理,减少患者折返回蛟河市医保中心的办理时间。 惠民利民 这是多年来医院首次与蛟河市医保中心实现生育保险患者无缝对接,在网上开通生育保险登记,极大的方便了参保患者的就医流程,医院为蛟河市参保患者服务能力,医院惠民利民、救死扶伤的公益形象。 文稿提供丨医保科赵欣 责任编辑丨唐美玲 后台制作丨刘竑睿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