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6-17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全市参保单位和个人:

为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尽量减少人员聚集,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按照“非必须、不窗口”原则,结合目前我市医保经办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将疫情防控期间涉及单位、个人医保经办业务相关流程简化调整如下:

1、参保单位增减员

参保单位可利用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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