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3-25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通知

年7月8日起,医院将为舒兰、蛟河医保参保人员开通医保就医服务。

7月2日,医院与舒兰市医疗保障局签订了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

协议签订后,舒兰市医保参保人员在医院就医,可按照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享受对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普通城镇职工人员首次住院起付线为元,年度内依次递减元,第三次以后住院不再递减;

城乡居民起付线同为元,在我院报销比例为70%。

同时,医院还将于近日与蛟河市医疗保障局签署相关协议,届时,舒兰、蛟河两地城乡参保人员,可以在我院实现医保就医。

目前,我院暂未开通桦甸、磐石、永吉城乡居民,医保就医服务,望周知。

铁路医保患者现可在我院享受省直城镇职工医疗保障相关待遇。

稿件来源丨外宣办

后台制作丨柯俊芬李金书

责任编辑丨郭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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