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规定及用人单位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达州市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编制和岗位空缺内进行。全市计划招聘人,其中:市本级62人、达川区人、万源市人、大竹县人、宣汉县人、渠县人、开江县人、定向招聘村(社区)干部15人(达川区2人、万源市3人、大竹县2人、宣汉县3人、渠县3人、开江县2人)。具体招聘职位和人数详见《达州市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本公告及招聘职位资格条件的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年8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职位要求的职称(执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面向村(社区)干部职位招考对象:截至年5月26日,在我市辖区内连续担任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3年以上的现职人员(先后担任此两项职务的时间合并计算,同时担任两项职务的不重复计算)。我市符合条件报考人员不受任职地域限制,可报考全市任一定向职位。 招聘对象为“具有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至年5月26日,报考人员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⑴在县(市、区)级及以下党政群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⑵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⑶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时间均为基层工作经历。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基本条件 1.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年5月26日及以后出生),涉及放宽年龄的详见《职位表》;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 (4)具备《职位表》中具体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和条件。其中,报考人员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报考职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职位的“学历”和“专业”应与所需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及其专业名称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5)截至资格复审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的报考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书面同意;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政策规定未满基层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人员(截至时间为年5月26日)。 (6)失信被执行人员。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及网上缴费(一)报名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达州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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