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9-18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院《长白山生态保护行政法律监督专项行动方案》的部署和要求,大力促进长白山区域生态资源保护,磐石市院以林业执法系统为重点监控单位,通过启动行政执法监督协调配合机制,了解掌握行政执法机关近五年在生态保护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征收以及行政诉讼等情况,收集行政违法线索。

磐石市院在开展长白山区域生态保护专项活动中发现,磐石市林业局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对当事人至今未恢复原状的行为,没有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致使行政相对人改变用途的林地至今未恢复原状,不利于生态环境保护。同时,磐石市林业局未依法执行罚缴分离的法律规定,没有让当事人去指定银行账户缴纳罚款,而是直接收缴了当事人缴纳的全部罚款。

针对上述情况,磐石市院第一时间向磐石市林业局发出书面检察建议,建议磐石市林业局尽快予以整改,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罚缴分离的规定,并督促没有完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当事人尽快补种树木,恢复原状。日前,磐石市林业局已书面回函该院,并形成了书面的整改计划。磐石市林业局工作人员表示,此次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非常及时,有效提高了工作人员的法制意识和执法水平,下一步将不断克服薄弱环节,促进各项工作流程和执法规范化。

投稿:磐石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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