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3-23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序号:1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一是镇赉县国营渔场附近有两家铺设水泥路面的工程队,近两个多月将洗刷水泥设备的污水直接排放国道和周边草坪上,造成草坪大量死亡,扬尘严重扰民;举报人曾多次向市、县环保部门反映,但工程队仅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没有彻底解决问题;要求立即清理路面并补偿周边村民。二是年9月举报人曾向镇赉县环保局反映英台采油厂原油泄漏至嫩江水域和莫莫格自然保护区的问题,反映后举报人个人信息被当地环保部门泄漏,致使举报人遭到油厂人员恐吓;举报人曾多次要求镇赉县环保局给予合理说法无果。

行政区域:白城市

污染类型:水、生态、扬尘

调查核实情况:

第一个问题:8月23日,经现场调查核实,信访人所反映的实际是两家工程队在镇赉县国营渔场原学校院内设立的临时水泥搅拌站。现有一个工程队已完工,料场已清理干净。另一个工程队现已停产,剩余砂石料用彩条布遮盖,水泥用密封罐储存,现场未发现粉尘污染。两个工地距国道有30多公里,未发现洗刷水泥设备的污水直接排到国道和周边草地上造成草坪大量死亡的问题。举报人向县环保局投诉后,县环保局分别在7月6日、7月27日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责令工程队将砂石料进行遮盖、洒水降尘。现工地附近的路面没有污损,也未对周边的村民产生影响。

第二个问题:经核实,年9月,镇赉县环保局未接到过反映英台采油厂原油泄漏至嫩江水域和莫莫格保护区的投诉问题。经查,英台采油厂也未出现石油泄漏污染嫩江和莫莫格保护区情况,不存在向采油厂泄露举报人信息的问题,没有发生过油厂人员恐吓举报人的问题,未接到举报人要求镇赉县环保局给予合理说法的诉求。

是否属实: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无

问责情况:无

序号:2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宽城区兰家镇丛家村屯内一铝厂距居民区仅10多米,每日23点至次日3点排放黑烟、噪声扰民。举报人曾多次向区、市环保部门反映无果;督察组进驻吉林省后,该厂改用天然气生产,暂时不存在污染问题;举报人担心污染问题反复,要求彻底解决上述问题。

行政区域:长春市

污染类型:大气、噪声、其他

调查核实情况:

年8月22日,经宽城区环保分局、宽城区兰家镇政府现场调查核实:信访反映企业为长春市宏宇有色金属工业有限公司,从事冶金冶炼及压延加工,环保手续齐全。

宽城环保分局曾于年4月24日接到《市长公开电话记录暨交办反馈单》,反映该企业生产时存在噪音扰民、排放烟气现象,宽城区环保局现场检查情况属实。已责令该企业对加热燃烧设备、除尘设施、烟气排放系统进行彻底改造。企业于年5月22日已前整改完毕。

该企业于年12月已将锅炉改造为天然气锅炉。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待该企业恢复生产后,宽城环保分局将对噪声和粉尘排放情况进行复检,加强后续监管,避免污染问题出现反弹。

问责情况:无

序号:3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丰满区深圳街99号华微电子建厂已15年,每日16点夜间排放含化学品废气,严重污染周边空气,8月18日、19日吉林市环保局到该厂检查时已停产,检测结果未超标,举报人质疑检测结果,要求立即解决上述污染问题。

行政区域:吉林市

污染类型: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

吉林市环境监测站8月18日23时、8月19日5时、8月19日16时、8月19日23时、8月20日7时、8月20日20时共布设12个监测点位,对该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情况开展现场监测,污染物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8月19日5时、8月19日17时、8月19日23时、8月20日7时对华微电子MOS车间、整流车间、双极车间共12个排放口开展监测,污染物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信访反映严重污染周边空气不属实。

年8月18日晚21时至19日凌晨2时,吉林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华微电子厂区进行了检查,整流车间扩散、光刻、刻蚀工序由于生产需要,部分机台待机;双极车间扩散、光刻、刻蚀、薄膜等生产工段正在运行;MOS车间光刻、刻蚀、薄膜等生产工段正在运行,配套的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均在运行,监测工作在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实施,现场采样监测符合监测工况规范要求。信访反映检测时企业停产情况不属实。

是否属实: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为进一步减少废气排放,最大限度降低废气对周边环境带来的影响,吉林市环保局于8月20日约谈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对下一步整改提出如下要求: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制定完善的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计划。企业制定了异味改造方案,计划对双极、整流车间有机废气处理能力进行提升改造,年11月末完成。

问责情况:无

序号:4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一是二道江区铁厂镇通化市双龙集团烟囱长期冒黑烟,严重污染周边空气;督察组进驻吉林省后烟囱开始冒白烟。二是二道江区北线公路旁水洞到鸭园中间水洞一水泥厂生产时排放黑烟,严重污染周边空气。三是二道江区有一条从石湖流淌到浑江的清水河,鸭园镇政府向河里倾倒垃圾,有人在该河内电鱼。四是清水河内非法采沙活动猖獗,严重破坏河流生态环境。五是二道江区东来村境内的向阳河非法采沙活动猖獗,严重破坏河流生态环境。

行政区域:通化市

污染类型:大气、生态、垃圾

调查核实情况:

第一个问题:通化市双龙集团有限公司一台0.5吨燃煤取暖锅炉,运行时存在冒黑烟现象,问题属实。通化双龙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吨循环流化床锅炉、2万吨白炭黑生产线沸腾炉都配套安装了布袋除尘器、双碱法脱硫塔、SNCR脱硝设施,硅酸钠窑炉配套安装了湿法除尘脱硫设施。在日常检查中未发现冒黑烟现象。通化市环境监测站于年6月22日、6月28日、8月11日、8月20日分别对该企业2万吨白炭黑生产线沸腾炉、硅酸钠窑炉、20吨循环流化床锅炉烟气排放情况进行了监测,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该企业不存在烟囱长期冒黑烟和督察组进驻吉林省后冒白烟的问题。

第二个问题:信访人反映的企业为通化天力水泥制造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矿石开采、磨水泥粉和矿渣粉等。年8月23日通化县环保局、经济局和通化县大安镇联合现场调查,该企业没有水泥熟料生产系统,只有一套矿渣粉和水泥粉磨联合生产线,没有排放黑烟现象,信访反映问题不属实。

第三个问题:经查,“鸭园镇政府向河里倾倒垃圾”情况不属实。反映“有人在该河内电鱼”情况属实。

第四个问题:年8月23日,经二道江区水利管理总站对大罗圈河进行现场调查,河道内无开采痕迹。后经调阅通化市水利局档案,确定年以后市水利局未审批过河道内采砂项目。不存在群众反映的“清水河内非法采沙活动猖獗,严重破坏河流生态环境”问题。

第五个问题:信访反映的是东来村,属通化县东来乡。8月23日,通化县水利局和通化县东来乡政府联合实地调查,通过对东来乡七个行政村的河道进行了全面排查,未发现小罗圈河有非法采砂情况,又于8月25日、26日再次核实,小罗圈河在通化县境内没有非法采沙现象。信访反映情况不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第一个问题:9月30日前更换为清洁燃料锅炉。

第三个问题:二道江区水利管理总站立即采取措施,在全区重点河流流域内设立严禁非法捕鱼宣传条幅、警示牌及投诉举报电话,进一步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捕鱼行为。

问责情况:

约谈2人。

序号:5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一是前郭县乌兰傲都乡统领村统领泡子南侧一余垧生态草原。自7年开始有村民在此放牧。破坏生态环境,举报人曾向县、乡两级草原管理站反映无果。二是该村村长王某某于年和年占用村外围5垧多草原修盖羊舍,破坏生态环境。

行政区域:松原市

污染类型: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

第一个问题:根据《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草原放牧管理暂行规定》、《吉林省草原生态监测工作手册》规定,乌兰傲都乡统领村周边草地、林间草地可做为草地牧场管理,现有载畜量低于规定总数,草原植被良好,不存在过度放牧现象。经核查县、乡两级草原管理部门未接到过该草原放牧破坏生态环境的举报,信访反映情况不属实。

第二个问题:信访反映“该村村长王某某”为统领村现任村主任,所建设的羊舍是经过审批的牧业小区,审批面积5公顷,审批文号为前牧函[]6号,不存在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是否属实: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无

问责情况:无

序号:6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举报人曾于8月19日下午向中央环保督察组来电举报长春市双阳区铸城防盗门厂对双营乡黄金村造成的污染问题和村道上有人倾倒家禽粪便的污染问题。8月21日上午11点多,双营乡书记、主任和乡长找到举报人询问其道路污染问题;举报人怀疑个人信息被泄露,村里领导态度非常不好,担心日后遭到打击报复,要求个人信息被泄露一事。

行政区域:长春市

污染类型:其他

调查核实情况:

该案与第九批号问题相同。案件转办当日,双营乡政府与相关部门配合办理,双阳区纪委监察局参与调查,已办结上报。

经查,该案件的承办单位、配合单位和问责单位,都是依据转办单上提供的线索开展调查的。该案件转办单上没有举报人个人信息,办理相关人员不知道举报人个人信息。调查人员仅调查了有关环境污染情况,未调查过举报人个人情况。区纪委调查组没有发现该案件办理中泄露举报人个人信息的问题。

年8月21日,就该案件反映的污染问题,区相关部门、双营乡和黄金村干部只对群众进行过一次调查和询问,参与调查询问的人员和部分被询问群众出具了谈话笔录或证实材料,区纪委调查组没有发现村干部对群众态度不好的现象。

是否属实: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无

问责情况:无

序号:7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一是桦甸市人民路南侧6号楼和7号楼附近、外贸公司后院、吉桦公路两侧、磐桦公路阳光家园北侧、东观马场附近,植物油厂南侧、种子公司加油站北侧荣昌废旧公司等7个区域有多家废品收购站,无任何手续,散发异味严重扰民。二是桦甸陶瓷开发区河边农田地内一废品收购站在田地内堆放大量废弃机油桶和瓶子,将污水和废机油直接倒入田地,严重污染土壤环境;举报人要求取缔该废品收购站。

行政区域:吉林市

污染类型:水、土壤、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

第一个问题:经查,桦甸市共有废品收购站12家,其中6家无证照,6家有证照。现场检查有5家存在异味污染。桦甸市政府于年8月26日召开环保专题会议,责令6户无营业执照业主停止经营活动。责令相关部门对有异味污染的废品收购站实施卫生消杀,规范其经营行为。

第二个问题:群众反映的废品收购站是桦甸市启新街民益废品收购站,位于桦甸经济开发区陶瓷工业园区,距离最近耕地10米。该废品收购站主要以收购空矿泉水瓶、奶瓶和废弃塑料桌椅板凳为主。检查时未发现废品堆中有废机油桶,也无废机油排放痕迹。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排入东侧水沟。根据环保部门检测,有两项指标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存在一定程度污染。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第一个问题:截止8月30日,无证照业主有5户已搬离市区,1户业主因在自家平房经营,没有符合经营条件的场所,已将牌匾摘掉,停止经营活动。桦甸市卫生部门统一对有异味污染的5户废品收购站进行卫生消杀。目前废品堆放整齐、全部进行苫盖,消除了异味扰民的影响。桦甸市政府还将积极引导废品收购经营业主进入桦甸市再生资源集散中心经营。

第二个问题:年8月26日,针对该废品收购站未依法报批环评文件,废水超标排放等行为,依法下达责令改正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告知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桦甸市工信局、农电局采取强制停电措施。目前,该收购站已停止经营。

问责情况:通报1人

序号:8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镇赉县东屏镇格力堡村后格力堡屯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年镇政府和村委会在未经村民同意的情况下将该屯垧草原卖给个人,使用钩机破坏草原建羊圈和房屋,且外扩四、五十垧草原不允许周边村民放牧;二是该县飞鹤乳业占用该村多垧草甸子堆放畜禽粪便,严重污染周边环境;三是年该村以“柳编”的名义在未经村民同意的情况下将40多垧草原卖给个人耕种农作物。

行政区域:白城市

污染类型:生态、其他

调查核实情况:

第一个问题:经查,东屏镇政府年4月8日与肖某签订草原承包合同,土地性质为国有未利用地(盐碱地),总面积公顷。经现场查验,测量面积.85公顷,该地块种植宿目草公顷,未发现种植农作物,也未发现有破坏生态环境问题。使用钩机破坏草原建羊圈和房屋,且外扩四、五十垧草原不允许周边村民放牧,实际是承包方在所承包地的北侧挖掘长米界沟,在合同内建设羊舍和房屋。因东屏镇实施全年禁牧,不允许村民放牧。实际使用面积比承包合同约定的面积超出了19.85公顷。

第二个问题:8月20日,经镇赉县住建局、环保局、国土局、畜物局联合对镇赉县瑞信达原生态牧业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信访反映的多垧草甸地实际是镇赉县瑞信达原生态牧业有限公司牧场畜禽养殖防疫隔离带,属国有盐碱地。年7月1日已同东屏镇人民政府签订承包合同(牧场畜禽养殖防疫隔离带承包合同),合同期限25年,合同约定占地面积公顷,经8月20日现场测量实际占地面积为.14公顷,未超出原合同面积。该公司临时将干清粪堆放至隔离带内,举报的堆放畜禽粪便问题情况属实。

第三个问题:镇赉县东屏镇格力吐村村民委员会受东屏镇政府委托,于年4月经村民代表会决定,将坐落本辖区内25公顷未利用土地承包给镇赉县博艺柳编工艺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合同期限20年。经镇赉县检查组和镇村干部现场测量,该公司实际占地面积为56.65公顷,超出了合同约定面积31.65公顷,土地性质都是国有未利用土地。到目前为止,合同内利用面积仅利用了2.4公顷。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第一个问题:目前,已责令肖某将超出面积19.85公顷无条件退回,并限期恢复原貌。

第二个问题:镇赉县检查组8月21日当场责令该公司立即将牛粪清理。年8月24日,经镇赉县检查组现场核查,干清粪临时堆放场已清理完毕,恢复了原貌。

第三个问题:经东屏镇党委会研究决定,立即收回超出该合同面积的31.65公顷国有土地,并已通知焦某某重新签订合同。

问责情况:诫勉4人

序号:9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辽源市东辽县白泉镇东柳村4组采石厂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加工石头时产生很大噪声;二是扬尘特别大;三是采石过程中破坏土地,造成水土流失。

行政区域:辽源市

污染类型:噪声、扬尘、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

年8月10日,因该石场二采区实施新建项目时,涉及个别地类是否属于工矿用地或林业用地不明确,东辽县林业局已于8月10日责令石场全部停产。

一采区磕石系统安装了高压静电除尘器、在进出料口安装了喷淋设施,能有效控制生产现场扬尘;二采区新建了磕石系统,暂未安装气体除尘设施。因采石场已停产,厂界噪声、扬尘浓度此次无法核实。东辽县环境监测站曾在4月18日-19日,对石场的粉尘和噪声进行了监测,粉尘和噪声达标。现场检查发现,该石场3处石料堆场苫盖不严,产生扬尘,东辽县环境保护局于年8月25日,对该企业进行了处罚。扬尘污染情况属实,噪声超标不属实。经查,矿区范围内没有耕地,未发现水土流失现象。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经查,东辽县林业局确认石场地类属于工矿用地,不属于林业用地,可以进行生产。

待企业恢复生产后,东辽县环境监测站将对其厂界噪声和扬尘再次进行监测。

东辽县环境保护局针对扬尘污染问题,年8月25日,对该企业实施了处罚,责成对石料堆场全部苫盖。

问责情况:无

序号:10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吉林市永吉县岔路河镇中新食品开发区米老头食品供应公司每天夜间19点至次日凌晨4点生产加工,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傲龙河;每四至五个月公使用高浓火碱水煮模板,火碱水未经过处理直排污水井;车间加工时产生的废气直排,油烟非常大。

行政区域:吉林市

污染类型:水、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

该公司因经洪水灾害影响,处于停产状态。经查,该公司根据市场需求,每天19点至次日凌晨4点生产加工食品,该公司使用高浓火碱水煮模板,火碱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食品区市政管网,年6月14日,吉林市环境保护局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成整改。现场检查,食品烘烤加工产生废气通过通风管道排出,烘烤箱体和通风口叶片处未发现油渍痕迹,油烟污染问题不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该公司根据吉林市环境保护局整改要求,改用高温蒸汽加热器煮制模板,煮制模板产生的污水,用吸污车运至永吉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吉林市环境保护局责令该公司制定整改方案,对烘烤气味进行收集处置,消除烘烤气味对外环境的影响。

问责情况:无

序号:11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四平市梨树县郭家店镇化石山村9社和12社之间有一家天意水泥厂,该厂南墙距离最近居民住宅仅1.5米且该厂四周居住的都是工厂员工家属,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该厂加工生产水泥时,机械产生很大的噪声,还伴有震动,影响附近居民生活休息;二是该厂在晾晒原材料时产生很大的粉尘,污染周边空气;三是12社村民曾向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反映上述问题,至今无人予以解决;最近,水泥厂白天时减少作业量,夜间作业量增大举报人建议督察组实地踏查,要求当地政府安置受害居民。

行政区域:四平市

污染类型:噪声、扬尘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信访反映企业为天茂特种水泥有限公司,始建于80年代,年实际产量约90万吨。年8月24日,四平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委托吉林省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有限公司对吉林省天茂特种水泥有限公司厂界粉尘和噪音排放情况进行了现场监测,结果显示该企业厂界粉尘、噪音检测达标。现场核查时,未发现晾晒现场原材料堆积导致扬尘。信访反映企业噪音、扬尘污染不属实。

梨树县环境保护局证实,曾有群众在年6、7月间,反映该企业污染问题,梨树县环保局依据《环境影响现状评价报告书》中专家意见和《监测报告》中的检测数据,及时给予群众答复,此后再无群众信访。年5月,又有群众反映天茂水泥污染问题,四平新开区管委会约谈该企业,责令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企业已按照环保标准相关要求进行整改。

该企业以销定产,24小时均衡生产,信访反映“白天时减少作业量,夜间作业量增大”不属实。

是否属实: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无

问责情况:无

序号:12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一是伊通县二道镇黑顶子村的五、六十晌山林地、石厂村的六十晌山林地遭到村民破坏,主要是砍伐树木种庄稼,被砍伐的树木中包括三、四十晌天然林,年至年期间当地林地资源破坏严重。二是伊通县二道镇黑顶子村金龙养猪场随处排放猪粪,将未经处理的死猪直接扔在村子附近的山上且未进行掩埋。三是伊通县二道镇黑顶子村1队村民王某在村内养猪,堆放猪粪的地点距村民水井特别近,污水污物沉降到地下容易污染井水;卫生特别差,影响其他村民的生活环境。

行政区域:四平市

污染类型:生态、其他

调查核实情况:

第一个问题:经查,自9年起,伊通县林业部门组织国有林场、林业站,对非法侵占林地行为进行查处,对林地开展清收工作。黑顶子村、石场村合计清收石场还林国有林地.55公顷、集体林地.56公顷。纳入二轮土地承包国有林地分别为.75公顷、集体林地.99公顷,总面积为.85公顷。二轮土地承包期满后,纳入承包的林地全部还林。自年到年查处各类非法侵占蚕食林地行政案件起,刑事案件3起。

第二个问题:现场检查发现,黑顶子村金龙养殖合作社存有少量猪粪,未发现有死猪未处理、随意扔弃的现象。6月份,在销售最后一批仔猪后该企业已停止养殖。

第三个问题:粪堆距离村民水井约10米,信访反映问题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第一个问题:二道镇林业站站长因工作失职、渎职被监察局立案,移送司法机关。

第二个问题:该养殖户已对现场进行了清理。

第三个问题:养殖业主已将粪堆清运。将原有化粪池填埋,在远离自来水井的自家承包田里修建了化粪池,采取了防渗措施,现已基本完工。

问责情况:

党内警告1人,诫勉4人,记过2人,撤职人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人。

序号:13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一是二道区英俊镇4委2组东侧米处有一大型垃圾处理场对该村自来水取水的机井水造成污染,半个月之前长春市水务集团对井水进行了水质检测,检测结果是不达标;之后相关部门对村民停水,派水车给村民送从别处运来的机井水,水质也不合格。二是英俊镇4委2组周边共有三条臭水沟,散发极大的臭味;上级政府已向当地政府拨付了治理臭水沟的专项资金,但当地政府一直没有治理这三条臭水沟。三是英俊镇4委2组的村路翻浆严重,下雨天都是水坑,村民无法行走;村路两侧的排水沟堆满垃圾,排水沟被堵死后下雨天积水无法排出致使村民家室内进水。举报人希望督察组进行暗访,检查前不要通知当地政府,可以给举报人打电话,举报人愿意配合督察组了解当地的真实情况。

行政区域:长春市

污染类型:水

调查核实情况:

第一个问题:5年,该垃圾场按照国家标准建成投入运行。年该垃圾场封场。现已按《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技术规范》封场。年8月初长春市二道区疾控中心对域内水井水质例行检测,该井水中硝酸盐氮的指标超出正常范围,英俊镇政府停止该井使用。为保障居民生活用水,英俊镇政府采取运水方式供水,水源来自长春市第四净水厂主管线的生活饮用水。饮用水检验、检测符合饮用水标准。

第二个问题:针对水沟垃圾堆放散发臭味问题,英俊镇政府在汛期前,将排水沟进行了集中清理整治,在水沟附近新设了垃圾投放点,拆除了水沟两侧的旱厕。二道区政府及英俊镇政府均未收到上级拨付治理该臭水沟的专项资金。举报问题不属实。

第三个问题:经查,英俊镇4委2组村路为水泥路,个别路段有翻浆现象,村路个别路段存在垃圾清理不及时现象。“排水沟堵列,雨天积水无法排出,致使村民家室内进水”不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第一个问题:为解决该井覆盖范围的村民饮用水问题,英俊镇将重新打机井供水。将于10月底前恢复村民的正常供水。原水井进行暂时封停。

第二个问题:教育引导周边居民向投放点倾倒垃圾,停止向水沟内排污,避免乱丢垃圾造成污染。筹备启动新一轮棚改项目招商,同时对水沟进行全面彻底治理。

第三个问题:二道区英俊镇政府将对路面进行修缮,预计9月5日前完成修缮;针对垃圾问题,已派保洁队员每天定时对生活垃圾堆放点及路边居民家门口的垃圾进行集中清理。

问责情况:党内警告2人

序号:14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吉林市众鑫化工有限公司没有污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白天储存,夜间向松花江大量偷排,致使下游几万亩农田和居民生活用水受到污染。

行政区域:吉林市

污染类型:水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吉林市众鑫化工有限公司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建设了污水处理设施。企业生产废水间歇排放,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进入经开区市政管网,再进入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松花江。厂区总排口监测数据达到《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三级标准要求。信访反映情况不属实。

是否属实: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无

问责情况:无

序号:15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一是东辽县驰名化工厂市生产糠醛的企业,20年来一直生产废水直排二道河(东辽河的主要支流),污染附近水体环境,致使河水气味大、河沙呈黑色、河内无鱼、二是东辽县云顶镇敬老院西山有人非法采沙,破坏生态环境。

行政区域:辽源市

污染类型:水、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

第一个问题:经查,该企业现采用双效蒸发技术处理生产废水,配备2台日处理吨的双效蒸发污水处理器,生产废水转化为蒸汽回用于生产。该企业生产工艺中无生产废水排放环节。但企业现场原料堆场积水和生产时跑冒滴漏产生的废渣、废水等污染物会随雨水进入水体。现场未发现排放废水迹象,也未闻到河水异味。企业附近的二道河非汛期时,径流小,河水较浅,不适合鱼类生长。河沙为黄色,底泥为黑色。东辽县环境监测站曾于年6月26日、7月11日,对该企业附近的二道河水质进行了采样监测,下游水质与上游水质无明显变化。

第二个问题:经查,王某某年7月承包敬老院沙坑后开始盗采山砂,至年期间,不断扩采周边林地。年至年期间,县林业局林政稽查大队、森林公安大队行政处罚六次,现该采砂点已于年初封闭并植树,设立警示牌,并用铁丝网进行了封闭处理,现已栽植余株樟子松,并派专人进行管理管护。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第一个问题:每月至少现场检查一次;加密监测频次,每月对无组织排放等情况进行一次监测。责成企业建设围堰,防止生产过程中跑冒滴漏生产废渣、废水随雨水进入河道。问题未整改完成不得投入生产。

第二个问题:进一步加大管护力度,设定专人看护管理,对裸露的沙坑进行补植,加强宣传,设置举报电话、公示板,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问责情况:

诫勉2人;行政警告1人;约谈1人;党内警告1人。

序号:16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农安县靠山镇城镇居民生活污水直排,严重污染伊通河水体环境,同时也对周边居民种植的稻田造成严重污染。

行政区域:长春市

污染类型:水

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群众反映城镇居民生活污水直排的问题属实。

年8月23日,经现场踏查核实,靠山镇生活污水经地下管网排入镇区南2公里的五排站沟渠,流经至东排木村的电排站后进入饮马河。

生活污水对周边居民种植的稻田造成严重污染不属实。上述流经地下管网和沟渠的污水没有外溢现象,不存在污染周边稻田现象。靠山镇生活污水排入饮马河位置位于伊通河(靠山大桥断面)、饮马河(靠山南楼断面)之间河段。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根据吉林省环保厅年年度水质考核结果,伊通河(靠山大桥断面)、饮马河(靠山南楼断面)为劣五类水质,靠山镇每天40吨生活污水对水质影响轻微。按照农府明电〔〕23号文件要求,在农安县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协助下,靠山镇政府已于年6月26日同和长春市绿碧蓝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就污水处理项目签订了框架协议,拟建生活污水处理站,现已进入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程序。靠山镇政府已经责令镇街道办由专人看护下水管网,不允许存在任何漏点。同时加快靠山镇生活污水处理站项目开工建设进程,确保年6月底前按时交付使用。

问责情况:党内警告1人,诫勉1人。

序号:17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丰满区圣鑫葡萄酒庄园及葡萄酒博物馆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直排,污染周边环境和村民饮用水源。

行政区域:吉林市

污染类型:水

调查核实情况:

经核实,“圣鑫葡萄酒庄园及葡萄酒博物馆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不属实。上述两个项目属于吉林圣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吉林圣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闯关东文号及生态旅游建设项目(一、二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的项目,主要从事休闲旅游、餐饮及住宿等项目。该企业提供了营业执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发改委建设项目备案确认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批复、同意使用吉林朱雀山国家森林公园林地的函、省林业厅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省文物局关于设立闯关东葡萄酒文化博物馆的批复、省工信厅项目备案、市国土局建设项目用地意见、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意见等审批手续和文件,不存在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问题。

“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直排,污染周边环境和村民饮用水源”情况不属实。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废水和生活污水直排现象。运营期间该项目产生的污水主要是食堂废水和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后,同其它生活污水一同排入防渗污水储池,定期清运。

是否属实: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无

问责情况:无

序号:18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通化市医药高新区湾湾川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大多数属于未批先建、无证建设,对水土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极大破坏。

行政区域:通化市

污染类型:生态、其他

调查核实情况:

通化医药高新区湾湾川产业园,位于通化市于通化县交界处的湾湾川村,区域规划面积4.56平方公里。该园区产业定位是“生物医药产业园”,主要发展生物医药、食品和人参保健品产业,园区在年12月完成“区域环境评价”。经查,园区开工建设的项目共有7个,均在园区详规及收储的土地范围内,其中证件不全、未批先建的项目有4个;园区周边山体、山林植被及河流、堤防,无水土资源和生态环境破坏的迹象。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通化市环保局、通化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通化市国土资源局分别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停建通知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予处罚,责令整改。

问责情况:约谈4人

序号:19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浑江区二道江镇团结村库仓沟社刘某某近年来侵占村民几百亩山场和土地,非法从事经营性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存储、填埋,严重破坏了该村自然生态环境;年刘某某在该村违规安装使用两台燃煤锅炉为洗浴场所提供热水,排放烟尘严重污染周边环境。

行政区域:白山市

污染类型:大气、垃圾

调查核实情况:

8月23日,经七道江镇政府、林业、国土分局现场调查,该地块为团结村集体所有,刘某某为附近居住的村民,该地块与刘某某无关。不存在非法从事经营性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存储、填埋情况。现场有约3立方米建筑垃圾和约1立方米生活垃圾。群众反映刘某某在该村违规建设两台锅炉实为两家热水厂所有(鑫源热水厂、富源热水厂),都是2吨卧式锅炉,燃料为原煤,都没有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团结村于8月24日将所有垃圾清理完毕。浑江区环保分局向两家热水厂分别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停止经营并处罚款。年8月23日再次检查时,因鑫源热水厂继续经营,浑江区环保分局于8月28日将此案移交公安机关,再次检查时该水厂已停止经营。

问责情况:无

序号:20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洮北区青山草场多处草地被开垦为耕地、建房屋、开沙场,草原生态破坏现象严重;李某某在金合公司院内多年非法采沙几十万立方米。

行政区域:白城市

污染类型: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

经洮北区政府核查,信访人反映的洮北区青山镇草场,是吉林省科尔沁精品牧业园区,位于白城市北部17.5公里处。吉林省科尔沁精品牧业园区因奶牛产业发展需要大量青贮饲料,经洮北区草原主管部门批准,先后开发饲料地公顷,不是普通耕地。为了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于8年8月由白城市国土局审批砂场一处,面积平方米。白城龙丹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奶源基地建设在吉林省科尔沁精品牧业园区,经草原部门批准建有房屋,占地20公顷。

金合公司实为白城市中牧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年4月,白城市国土资源局对该公司核定了采挖面积立方米,砂石储量立方米,土方储量.59立方米,有向土地部门交款手续和向税务部门缴税收据。反映情况不属实。

是否属实: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无

问责情况:无

序号:21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吉林省亚恒农牧业有限公司在洮北区道保镇与洮河镇中间区域大量开垦草原达几百公顷,外包给当地农户种田,严重破坏草原生态环境。

行政区域:白城市

污染类型: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

经洮北区政府组织洮北区洮河镇政府、洮北区畜牧局、国土洮北分局进行现场核查及查询有关档案,吉林省亚亨航空服务有限公司现仍有草原近公顷,国土二调数据的.08公顷草地没有被开垦、破坏。大量开垦草原达几百公顷,严重破坏草原生态环境不属实。

是否属实: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无

问责情况:无

序号:22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将天岗镇多处矿山低价转让给个人,买家非法开采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年至今,蛟河市政府和蛟河市环保局让一家废料清理企业代收环保费,期间该企业在天岗镇后山堆放几百万立方米生产废料,且将部分废料挖坑埋掉,至今未作任何处理,严重污染周边环境。

行政区域:吉林市

污染类型: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

8月23日,蛟河市国土资源局对年以来采矿权转让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涉及采矿权转让的恒业石材、天程矿业等6户企业均为个人独资公司,该转让系企业行为,转让价格由市场确定,不存在政府相关部门低价转让问题。经蛟河市林业局调查,泰达矿业等4户企业符合林业用地管理规定,恒业石材、天程矿业存在违法侵占林地问题,其中恒业石材2次违法占用林地共计平方米,天程矿业违法占用林地平方米。

年至今,蛟河市政府和蛟河市环保局从未委托任何一家企业代收排污费,反映情况不属实。信访人所提到的企业具体地点为蛟河市天岗镇永丰村东南米处,占用地由耕地和林地组成,面积36.12平方米,系非法占地,主要用于临时储存天岗镇石材加工厂产生的石粉。企业申请的湿石粉回收利用建设项目未按环评要求对暂存池做防渗和封闭处理。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蛟河市林业局对恒业石材、天程矿业存在的违法侵占林地问题进行了查处,其中恒业石材年、年共罚款0元;天程矿业已于年2月移交吉林市森林公安立案查处。

蛟河市国土局对吉岗环卫非法占地行为于年2月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拆除非法占用地上的建筑物,并处以行政罚款,正处于执行期。目前,企业法人代表黄某某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已移送检察机关起诉,嫌疑人取保候审。

蛟河市林业局对吉岗环卫非法侵占林地行为于年、年分别处以罚款,并责令将占用的林地恢复原状。目前,占用的林地已全部恢复原状。

蛟河市环保局对该项目存在环境违法问题于年、年分别予以罚款。吉林灵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该石粉废料场(暂存池)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给出的建议为“石粉废料场(暂存池)停止使用,对石粉暂存池表面使用防渗薄膜和粘土进行覆盖,有条件的应进行绿化”。企业已按环境影响评价方给出的建议完成整改。

问责情况:诫勉1人,警告2人

序号:23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农安县杨村林乡政府西侧10公里处有一砖厂破坏耕地、草地、树木,非法取土,严重破坏周边生态环境。举报人曾多次向当地政府部门反映,至今无人处理。

行政区域:长春市

污染类型: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

年8月23日,农安县国土局会同县工信局、林业局、畜牧局、杨树林乡政府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杨树林乡政府西侧10公里外三盛玉镇辛店村有一砖厂,名称为三盛玉镇三江机砖厂,该砖厂在生产期间办理了排污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年以后停止生产,不存在非法取土行为。杨树林乡西南侧有第三机砖厂,存在取土行为,但没有破坏耕地、草地和树木。反映情况部分属实。农安县国土局于年8月9日已对杨树林乡第三机砖厂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恢复耕种并处罚款。农安县国土局经向杨树林乡政府了解,杨树林乡政府从未接到相关信息举报,反映情况不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杨树林乡第三机砖厂已停产,目前已完全恢复耕种。

问责情况:无

序号:24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延吉市帽儿山森林公园多年来被市民、商贩毁林毁草随处种地种菜,致使公园面积逐年减少,严重破坏生态环境。举报人曽多次向当地政府反映,至今无人处理。

行政区域:延边州

污染类型: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

延吉市帽儿山,年11月被批准为国家级森林公园,面积为1公顷,其中含小营镇理化村39.8公顷集体耕地。市林业局对易受到破坏的重点区域生态资源采取封山育林措施,将虎威广场附近、登山木栈道两侧森林进行了沙网围封,不存在商贩毁林毁草行为。帽儿山国家级森林公园范围内存在村民耕种现象,耕种地块台账手续齐全。市林业局针对群众反映的意见和诉求,都在第一时间进行受理,并及时给予了答复和处理。反映情况不属实。

是否属实: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无

问责情况:无

序号:25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一是磐石市石咀镇牟家村新兴屯东侧一肉鸡养殖基地,将鸡粪和污水直接排入该村村民养鱼池,致使鱼池鱼类死亡且严重污染村民饮用井水;鸡粪异味难闻,污染周边环境。二是磐石市往七个顶子村方向有一农药厂生产过程中散发浓重的农药异味,致使周边农作物大量减产。三是蛟河市长白山制药厂家属楼东南侧有一冷冻厂,风机昼夜运转噪声严重扰民,影响周边居民休息。

行政区域:吉林市

污染类型:水、大气、噪声

调查核实情况:

第一个问题:经查,该养殖基地内有4户规模养殖户,距离最近的村民居住地0米左右,养殖基地将鸡粪和污水直接排入该村村民养鱼池致使鱼死亡的情况不属实,但存在鸡粪堆存不规范,未做除臭处理,散发异味问题。养殖基地西侧米处有4户畜禽散养户,饮用的水为自备20米的浅层井水。其中2户分别各有一个养鱼池,其中张姓养殖户的养鱼池今年4月份出现过死鱼现象,但无法确定死亡原因。磐石市卫生计生局对井水进行了取样检测,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超标,超标原因是水井较浅、散养户排放的粪便污染井水。

第二个问题:经查,反映的农药厂为吉林金秋农药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公司为季节性生产。现场检查时混剂车间、加工车间、粉剂车间处于全面停产,未闻到农药异味。企业在生产期间,磐石市环保局多次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生产废水不外排循环利用,污染防治设施均能稳定运行,未发现企业散发浓重的农药气味。年对生产锅炉烟气及制剂加工车间废气监测,均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年9月末该企业将燃煤锅炉更换为天然气锅炉。厂区墙外南侧有水田约20公顷,西侧和东侧玉米田面积15公顷,农作物生长正常,未见受影响而减产迹象。

第三个问题:反映的冷冻厂为蛟河市帅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年8月23日至24日,蛟河市环境监测站对该企业厂界噪声进行监测,确认该公司风机噪声超标。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第一个问题:磐石市石嘴镇人民政府已建议散养户不要在饮用井水,责令该养殖基地对鸡粪进行日产日清,采取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减少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目前残存鸡粪已完成清理。

第三个问题:蛟河市环保局于年8月25日对蛟河市帅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其采取隔音措施,消除对周边居民的影响。企业已提交整改方案,将老式风机更换为新式风机。年8月30日下达了《责令限制生产事先(听证)告知书》,要求企业限制生产,并制定噪声污染整治方案,实施整改。收到告知书后,该企业将现有运转的4台风机关停2台,仅留存2台风机维持生产,降低了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企业将于年9月30日之前整改完毕。

问责情况:无

序号:26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白山市林业局副局长陈某某毁坏浑江区三道沟林场和临江市苇沙河林场共计约一万公顷林地,盗伐林木滥伐植被,严重破坏现省级原麝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

行政区域:白山市

污染类型: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

年11月陈某某任白山市林业局副局长,兼原麝保护区管理局局长,年12月调离,目前该局无“陈姓”副局长。查阅环保部两次发布的原麝自然保护区年-年卫星遥感影像监测结果和省林业厅年开展的疑似林地变化图斑核查工作结果,均未发现该区域有大面积毁坏林地现象。经实地调查,也未发现原麝自然保护区内有大面积毁坏林地现象。反映情况不属实。

是否属实: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无

问责情况:无

序号:27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舒兰市金马镇长胜村十里屯张某某毁坏林木和植被,挖取绿山风化土石料盖砖瓦房和炭窑,破坏生态环境;用机器推平该村南侧橡胶坝北面的河提,造成水灾隐患;炭窑排放废气严重污染周边环境。

行政区域:吉林市

污染类型:生态、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

年8月23日,舒兰市国土局、林业局、金马镇政府进行了现场调查。张某某未经批准于9年在长胜村南橡胶坝北侧建设砖瓦房,年建设10孔炭窑,情况属实。但所建炭窑和砖瓦房未使用绿山风化土石料,不存在“毁坏林木和植被,挖取绿山风化土石料盖砖瓦房和炭窑”问题。

经舒兰市水利局现场调查,张某某建设房屋和炭窑处没有河堤,也没有发现用机器推平河堤的现象,不存在“造成水灾隐患”问题。

金马镇政府于年6月督促其将非法建设的10孔炭窑自行拆除,目前炭窑已不存在。群众反映的“炭窑排放废气严重污染周边环境”问题不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舒兰市国土局对张某某违法建砖瓦房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立即停止非法占地行为,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处罚款。因张某某未在法定时限内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舒兰市国土局将此案移交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年8月23日舒兰市人民法院已作出《行政裁定书》,准予强制执行,将在一个月内对违建房屋进行拆除。

问责情况:无

序号:28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一是蛟河市吉林省白石山林业局琵河林场郭某某、崔某某、李某某等人霸占蛤蟆沟(天保工程),盗伐森林资源、私挖蛤蟆池,致使周边树木枯死,严重破坏生态环境;二是琵河林场棚改自来水工程偷工减料,安装低劣自来水设备,存在饮水安全隐患。

行政区域:吉林市

污染类型: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

第一个问题:琵河林场郭某某、崔某某、李某某等人霸占蛤蟆沟(天保工程)不属实;盗伐森林资源、私挖蛤蟆池不属实,但存在挖掘面积超出申请面积现象;致使周边树木枯死,严重破坏生态环境不属实,但存在垦地耕种现象。

1.霸占蛤蟆沟问题。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林业厅关于林业复合经营和沟系开发的相关政策规定,年,琵河林场林班开始第一轮沟系承包经营。第一轮沟系承包人为卢某某、白某某和郭某某。2年,白石山林业局成立资源开发总公司,对沟系承包合同进行规范,由于原共同承包人卢某某已死亡,白某某失去联系,因此确定郭某某为唯一承包人,并与郭某某签订了沟系承包合同,并延续至今。白石山林业局资源开发公司出具情况说明,证明该沟系从承包、公示到发包过程符合规定程序,符合相关文件要求。因此,该沟系不存在“霸占”的问题。

2.盗伐森林资源问题。白石山森林公安分局森保大队、省林业厅驻白石山专员办、白石山林业局等部门多次对该问题调查核实,核实结果一致,认定该举报问题查无实证。

3.私挖林蛙池问题。5年承包人郭某某申请并交纳了“三池一房”占地补偿费后,挖掘林蛙池。年8月25日下午,省林业厅调查组对琵河林场林班内所有“三池一房”进行现地实测,林蛙池没有新挖和清淤痕迹,经与历次勘查结果核对,部分原林蛙池已水毁淤平。因挖掘面积超出申请面积,由琵河林场资源管理区对郭某某处罚,但未要求恢复林地原状。

4.毁林问题。年8月25日下午,省厅调查组在现地调查核实过程中,没有发现该沟系林蛙池周边树木枯死现象。琵河林场林班看护房周边存在种植农作物,该地块原为林中空地,曾有他人开垦耕种,耕种面积内无林木,不存在毁坏林木问题。

第二个问题:琵河林场棚改自来水工程偷工减料,安装低劣自来水设备,存在饮水安全隐患不属实。经现场核查及查阅相关档案资料,琵河林场给水项目为国家林业局批复,项目批复、设计、招标、施工等手续完善,符合林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要求,并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合同制、招标制、监理制”等相关规定。该项目年竣工并验收,质量满足使用要求。经蛟河市卫生防疫站对水源地水质进行多次检验,各项指标符合饮用水标准。

是否属实: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因存在蛤蟆塘挖掘面积超出申请面积、垦地耕种现象,省林业厅调查组责成白石山林业局立即进行查处,并限期还林。年8月26日,白石山林业局已对郭某某处以罚款,要求立即恢复私挖部分林地原状,并对种植的农作物进行了清除,恢复林地原状,计划于今年秋季还林。同时责成白石山林业局对郭某某擅自开垦林地、私挖掘林蛙池监管部门处置不当、监管不力等问题追究相关管理人员责任。年8月26日,白石山林业局党委召开党委常委(扩大)会议,对相关责任人追责14人,作出处理书面检讨4人。

问责情况:

行政记过7人;行政记大过7人,其中撤销行政职务1人,调离岗位2人。

序号:29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白山市居民在市区周围林地乱埋乱葬问题突出,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祭奠烧纸存在火灾隐患。其中浑江区法院后身三工地后面乱葬占林地上千亩。

行政区域:白山市

污染类型: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

8月23日,浑江区民政局会同林业局、七道江镇林业站进行了现场调查,信访人反映的地块位于七道江镇鲜明村、团结村、东岗村集体林地内,该地确实存在利用空地葬坟现象,林地内墓地大约多座,大概范围0多平方米,但相关法规并无明确禁止在林地内殡葬,在实际中,当事人在征得林地林木所有权利人的同意后,在不破坏林木以及植被的前提下进行安葬,并在坟墓周边栽植了树木,未造成生态破坏。

近年来在每年森林防火期内,浑江区政府以及各镇街、村社均能按照要求对墓葬集中区域,安排专人看守,杜绝上坟烧纸、焚香等行为。

经对浑江区法院后身三工地现场调查核实,林地内存在利用空地零星埋坟,未发现墓地面积占林地上千亩的现象。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白山市城管支队已起草了《关于禁止在市中心区违法生产、运输、销售祭祀用品和规范祭祀行为的通知》报市人大审议。

问责情况:无

序号:30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农安县巴吉垒镇波罗湖国家保护区里有很多牧业小区,其中一养牛场养多头牛,将污水和牛粪排入波罗湖内及附近地里,污染土壤和保护区水体环境。

行政区域:长春市

污染类型:土壤、水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波罗湖国家级保护区巴吉垒镇共有25户养殖户,有养殖用地手续10户,没有任何手续的15户。对有养殖用地手续的10户,由县住建局、巴吉垒政府配合环保局评估,评估后组织拆除,于年3月30日前完成。对没有手续的15户,目前为止完成2户的整体拆除。剩余的13户,其中,4年5月之前建设的3户,由环保局组织评估后进行拆除。4年5月后建设的10户于年8月12日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后完成拆除。

信访人反映的养牛场实为吉林省成恩牧业发展有限公司,原有环保手续已于年7月7日撤销,有种畜生产经营许可证及土地备案手续,现养殖种牛头。该养殖场已经建设一座面积平方米的防渗漏储粪场和一座体积立方米防渗漏储尿池。检查时发现储粪场和储尿池未正常使用,将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废弃物堆放在场区北侧,堆放场所未建防渗漏设施。反映情况属实。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农安县环保局于年8月23日下达了《责令停止生产事先(听证)告知书》,责令停止生产,处以罚款,并根据相关规定,将案件移送至农安县公安局。

问责情况:党内严重警告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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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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